山東省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(學習中心)考試考務管理工作實施細則(試行)
繼續教育學院 2013-06-18 10:22:35
第一章 總 則
第一條 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(學習中心)考試(以下簡稱考試)是主辦院校檢驗學生學習效果、規范函授站(學習中心)辦學行為、確保教學質量的有力保障。為健全考試考務工作制度,保障考試的正常實施,根據有關規定的精神,結合實際,制訂本實施細則。
第二條 考試的基本原則是公平、公正、科學、規范。
第三條 考務工作由主辦院校負責管理,函授站(學習中心)組織實施。
第四條 考務管理規范化,考試實施過程統一操作程序。
第二章 考點的基本條件與要求
第五條 考試以設函授站(學習中心)單位為考點,考點成立考試領導小組,由函授站(學習中心)單位負責人任組長,負責領導、組織、管理考試實施及處理考試期間發生的重大問題。
第六條 考點下設保密、考務、后勤保障等職能組,各組應分工明確、互相配合,在考試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協同開展工作,確??荚囌嵤?。
第七條 考點應在考試開始前進行規范布置,張貼相應標識,標識包括《考點平面示意圖》、《考場分布示意圖》、《考試安排》、《考場規則》及其它須向考生告知的注意事項等。
第八條 考點環境要保持安靜、安全。
第三章 考場基本要求
第九條 每個考場學生數為30人,配備2名監考員,學生座位須單人、單桌、單行排列,間距60厘米以上。
第十條 考場入口處張貼考場標識,考場內應設置學生非考試物品暫放處??紙鰞缺3中l生、整潔。
第四章 工作人員的選聘與培訓
第十一條 考點要配備與考試考務工作相適應的考試工作人員,包括監考人員和考務人員。
第十二條 考試工作人員須佩戴相應的標志。
第十三條 考試工作人員由考試領導小組聘任。
第十四條 考試工作人員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:
1、熟悉考試業務,工作認真負責,遵守保密工作規定。
2、身體健康能勝任所擔負的工作。
3、接受過考前培訓。
第十五條 考點須對監考人員、考務人員進行業務培訓,實行先培訓、后上崗制度。
第五章 試卷管理
第十六條 試卷的印刷與保管嚴格執行主辦院校的有關規定。
第十七條 試題在啟封并使用完畢前按保密事項管理,答案及評分參考在考試結束前按保密事項管理
第六章 考試過程管理
第十八條 考試期間,主辦院校應派出工作人員監督、檢查考試實施情況。
第十九條 開考前,所有考務工作準備就緒、考試工作人員落實到位。
第二十條 組織學生進入考場
一名監考員負責守護試卷,另一名監考員在考場門口查驗學生證件,提醒學生將非考試物品放到指定位置,組織學生有序地進入考場。
第二十一條 考試期間,監考員應嚴格履行崗位職責。
第七章 崗位職責
第二十二條 考試領導小組職責
1、全面負責本考點的考試工作。
2、負責選聘、培訓和管理監考人員及其它工作人員。
3、負責考前的各項準備工作。
4、負責考點偶發事件的處理。
5、檢查考場考試情況以及監考人員工作情況。
第二十三條 監考員職責
1、全面負責本考場的工作,維護考場秩序,嚴格執行考試實施程序,如實記錄考試情況,確??荚囌_M行。
2、熟悉監考業務,認真執行考試政策規定。
3、按規定領取、發放、回收、整理、上交試卷等。
4、對學生進行考風考紀教育,宣讀考試紀律及注意事項。
5、監督學生按規定答題,制止違紀舞弊行為。
6、遵守監考紀律,認真履行監考職責,不擅離職守。